澳門紀錄新勢力 2011
報 名 章 程
澳門文化中心2007年首次舉辦《澳門紀錄新勢力》,今年已進入第四屆。此計劃鼓勵本地獨立電影製作人製作更多關於澳門的紀錄片,亦為不少「新鮮人」導演帶來創作機會,以獨到的眼光為澳門留下珍貴的錄像紀錄。新一屆《澳門紀錄新勢力》將繼續以推動本土錄像文化為己任,與本地電影人一起成長。
《澳門紀錄新勢力2011》分三個組別
進階組: 參加者需年滿18歲,具備錄像製作經驗,曾在不少於三個錄像作品(包括但不限於紀錄片 / 劇情片 / 短片等,每個作品片長不少於30分鐘,並曾作公開放映)中擔任主要創作崗位(即導演 / 編劇 / 攝影)。
公開組: 參加者需年滿18歲,具備錄像製作經驗,參與過不少於兩個錄像製作(包括但不限於紀錄片 / 劇情片 / 短片等,每個作品片長不少於15分鐘)。
新手組: 任何對紀錄片製作有興趣之人士均可參加。
《澳門紀錄新勢力2011》將分三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公開招募建議書
有興趣人士需填妥「申請表格」連同所需遞交之材料,於2010年5月24日前遞交至澳門文化中心接待處。主辦單位將邀請專業人士擔任評審,因應創意、內容原創性、可發展性及是否切合大會主題等方面給予評分;
第二階段:5分鐘試片
入圍者需於2010年7月19日前遞交一段5分鐘片段作試片之用,同時需提交製作計劃書及財政預算表。試片後,專業評審團將與各製作單位面談,再選出進入第三階段的作品;
第三階段:製作最後作品
進入第三階段的入圍者,主辦單位將提供全部或部份製作費。「進階組」及「公開組」作品長度不應少於40分鐘,「新手組」作品長度不應少於15分鐘。入圍者需於2011年2月1日前遞交完整作品文字資料,並於2011年4月11日前遞交完整影片作品。
首映禮
完成作品將獲安排於《澳門國際電影及錄像展2011》中首映。
參加資格
1. 申請者必須為作品導演,並為澳門永久性居民,而創作團隊須有半數以上主要創作者(包括:導演、監製、編劇及攝影)為澳門永久性居民,或於過去四年內在澳逗留不少於三年零六個月;
2. 以團體為單位之申請者必須為澳門註冊之非牟利團體;
3. 影片類型僅限紀錄片,並需以「澳門」為題材。
製作資源及權益
1. 參與第一階段(建議書招募)及進入第二階段(5分鐘試片製作)的單位,需負擔所有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及製作所需的各類資源器材。所有遞交的建議書、資料及試片片段將不獲退還;
2. 製作資助
甲、 「進階組」第三階段入圍者可獲資助澳門幣64,000元之製作費,「公開組」第三階段入圍者可獲資助澳門幣40,000元之製作費,「新手組」第三階段入圍者可獲資助澳門幣8,000元之製作費;
乙、為鼓勵入圍者更完善地計劃及執行相關製作,倘於2011年2月1日或之前遞交完整之作品資料,及於4月11日或之前遞交完整影片作品(附完整中英文字幕),「進階組」入圍者可獲額外澳門幣16,000元作為製作獎勵,「公開組」入圍者可獲額外澳門幣10,000元作為製作獎勵,「新手組」入圍者可獲額外澳門幣2,000元作為製作獎勵;
丙、倘入圍者未能於上述日期或之前、但在最後限期(2011年4月18日)前遞交完整作品資料及完整影片作品,則不會獲發放額外資助之製作費;
丁、倘入圍者未能於最後限期(2011年4月18日)遞交完整影片作品,需全數退回已收取之資助製作費;
3. 入圍單位需自行負責所需之各類資源器材;
4. 入圍的製作單位可自行尋找贊助,惟須獲主辦單位同意,並只能於片尾時以字幕形式鳴謝,同時贊助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宣傳該作品;
5. 入圍作品必須於片首及片尾標明“作品由澳門文化中心《澳門紀錄新勢力2011》資助製作”及附上澳門文化中心標識;
6. 主辦單位擁有入圍第三階段的作品首年獨家放映權。首映日計起的一年之內,主辦單位可安排該作品於本地或
7. 其他地區的任何渠道播放及發行,而無須另行向作品擁有人支付費用;首年獨家版權結束後,作品擁有人可擁有其製作的全部版權,並可自由發行給其他傳媒及地區,惟須事先通知主辦單位,並在宣傳及放映時,於片首標明“作品由澳門文化中心《澳門紀錄新勢力2011》資助製作”;
8. 如條款及細則的中、葡及英文版有任何差異,以中文版為準。
程序及評審
| 第一階段 | 公開招募「紀錄片製作建議書」 |
| 5月24日 | 「申請表格 」截止遞交日期 |
| 由專業紀錄片製作人及與題材相關的專業人士組成的評審團,將就拍攝題材的創意、內容原創性、是否切合主題及大會宗旨,甄選建議書進入第二階段 | |
| 6月初 | 文化中心網頁內公佈入圍單位,並以電話通知各參加者 |
| 第二階段 | 5分鐘試片 |
| 6月– 7月 | 入圍單位需根據所建議的主題*,製作一段5分鐘的試片 |
| 7月19日 | 「5分鐘試片」及製作計劃書及財政預算表的截止遞交日期 |
| 7月底 | 由專業紀錄片製作人及與題材相關的專業人士組成的評審團,將根據試片的創意、內容原創性、可發展性、表達主題的手法及製作的可行性等,並與各製作單位面談後,挑選公開組及學生組各若干名進入第三階段 |
| 8月初 | 文化中心網頁內公佈入圍單位,並以電話通知各參加者 |
| 第三階段 | 製作最後作品 |
| 10年9月–11年4月 | 入圍單位需根據所建議的主題及作品時限,完成其最後的紀錄片 |
| 11年2月1日前 | 影片相關宣傳資料(中及英 / 葡)截止遞交日期 |
| 11年4月11日前 | 完整紀錄片作品(必須附中英文字幕) 截止遞交日期 |
| 11年4月18日前 | 完整紀錄片作品(必須附中英文字幕) 遞交最後限期** |
| 首映 | |
| 2011年5月 | 完整紀錄片作品於《澳門國際電影及錄像展》環節內首映 |
* 若需更改建議書內容,必須以書面提出,主辦單位保留接納與否的權利。
** 倘入圍者未能於最後限期(2011年4月18日)遞交完整影片作品,需全數退回已收取之資助製作費。
截止及申請方法
1. 申請者必須填寫由主辦單位提供之「申請表格 」;
2. 截止遞交日期:2010年5月24日;
3. 所有計劃申請書必須在信封面註明《澳門紀錄新勢力 – 申請表格》 ;
4. 申請可以掛號信郵寄至澳門新口岸新填海區冼星海大馬路澳門文化中心節目及市場推廣組。接收日期以郵戳日期或速遞收件為準;
5. 如親自遞交申請書,可於2010年5月24日下午六時前,把計劃申請書連同所需遞交之材料交往澳門文化中心接待處。




















